全北特别自治道议会

全北特别自治道议会将成为道民值得骄傲的、道民值得信赖的、强有力的议会。

受理镇定

全北特别自治道处理道政与议政活动等进行相关镇定受理。

  • 对 象 : 镇定,建议,恳求,号召文
  • 受理方法 : 邮寄或来访
  • 处理期间 : 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
  • 受理处 : 全北特别自治道议会事务处议事担当官室(受理后由议事担当官室按照内容指定相应委员会后移送)

处理体系

  1. 提交镇定书
  2. 受理
  3. 决定受理与否
    • 要求保密
  4. 正式会议报告
    • 通知不受理
    • 执行部移送处理